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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回(下)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十回(下)
上一世,我老犯一种病。
在王筝眼里,我的毛病不只这么一个,可就这一个是最严重的。
其实,自从我掴了王筝一个耳光,基本上他再没有和我说什么话,一般都是公事上的交流。
多数时候,他只需要报告,而并不是取得我的同意。
在股东大会上他逼着我签字的时候,他的右手紧紧覆在我的手上,在我耳边轻声地说——我不适合做这一些。
其实,王筝是个左撇子。
我的指尖在颤抖,王筝的左手揽在我的腰上,慢慢地、牢牢地,抓着我的手,在那份转让书上,一笔一笔写下我的名字。
等他放开的时候,我就像是脱力一样,跌坐回椅子上。
后来的事有些模糊,只依稀记得,王筝那张精致得过分的脸慢慢凑近我。
头皮被扯得生疼,领子被拉扯着,就连呼吸也困难起来。
王筝双手压住我的脖子,眼神就跟瞧见杀父仇人一样,看得我胸口比喉咙还疼。
『任祺日!
你凭什么置身事外!
你以为是谁害我变成这种样子!
』
『你就是这种窝囊模样!
任祺日,你以为你什么都不争,就清高了么?我要你看看,任家就是因为出了你这自命清高的废物,才有今天这个局面!
』
『任祺日!
他这么对你,你回来连个反应都没有——你以为这世上就你干净了?看见你这假仁假义的嘴脸,我就觉得恶心!
』
仔细想来,王筝说的也没错。
我这人毛病太多,最要命的这一条就是窝囊。
任氏出了事,我除了眼睁睁地看着手中的股份流出,就是回到家逗儿子。
李玲还在的时候,常在王筝阴着脸甩门步出的之后,捏着我的肩膀说:『总裁,我说你那不是窝囊,整一个字解释——懒。
本姑娘我没见过比你更懒的人,连跟人家争都懒的,这世上还真找不到谁比你更认命,过了就过了,这样下去总经理到底要有多少次的更年期啊……』
我总想,认命其实没什么不好。
认命当上老总,才能多拨些款项,支持饥饿三十,还能把住宅后边都辟了,种了一大片的波斯菊园,收集一整套的巴尔扎克钢琴辑——虽然拨的是我的私房钱,园子也没时间去浇几次花,钢琴辑放着长霉生菇。
认命娶了舒媛,才能有了乖仔,把从来没有机会去过的迪斯尼乐园都玩了一遍,还和儿子一起玩了两人三脚,过过做老子的瘾——虽然到后来才知道儿子不是我亲生的。
认命签了转让书,才能保下任氏上下六千人的饭碗,避免国家失业率飙升——虽然我一转身,任氏原来的员工都欢天喜地地庆祝新董事长上位。
可能是就连上帝也看不过我上一世太懒太窝囊太听话太认命,才又让我再活过一次多折腾一回,我总归还能长点智慧。
芯姐上次临走的时候,留下了电话和联络地址,没想到这时候却用上了。
只不过,车上除了老何,又多了两个西装笔挺的保镖。
老何有些坐立不安,可能是景叔的脸色太沉。
从医院调车出来的时候,景叔难得没拦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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