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岔路口的另一边,是一个巨大的地下城市。
菲勒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怎么会这样?伦敦的地下,竟然隐藏着另一个文明?他们是什么时候建造这座城市的?他们为什么要挖地道通往地面?
但很快,他就发现,自己错了。
这座城市,虽然笼罩在黑暗之中,但却让他感到无比熟悉。
它的建筑风格,它的布局,都让他想起了人类的文明。
斗兽场、教堂、拱形桥梁、干涸的沟渠……
菲勒蒙终于明白了。
“这是罗马,这是罗马!”
两千年前,统治着英国的罗马帝国,灭亡了。
他们被盎格鲁-撒克逊人入侵,最终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中。
伦敦,这座被他们称为“伦迪尼乌姆”
的城市,也被认为是被野蛮人摧毁了。
但伦迪尼乌姆,依然存在!
这座曾经辉煌的城市,被埋葬在了地下,它依然保留着两千年前的模样。
但菲勒蒙并没有感到高兴,他只感到恐惧。
“他们是罗马人。”
“什……什么意思?”
这不是一座废墟,这里依然有人居住。
“那个假食尸鬼,就是罗马人,他们没有消失,他们一直生活在地下,已经一千多年了!”
菲勒蒙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可怕的画面。
这座可以容纳数十万人的城市,在一夜之间沉入了地下,所有的市民,都被活埋了。
他们与世隔绝,近亲繁殖,最终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他们走进了城市。
伦迪尼乌姆,已经不再是一座人类的城市。
街道上,到处都是粪便,沟渠里,流淌着污水,那是尸体腐烂后产生的液体。
这座曾经拥有完善的供水系统的城市,已经变成了一个污秽不堪的地方。
诺埃尔想要呕吐,但他已经吐不出任何东西了,只能干呕。
“别乱碰东西。”
“知……知道了……”
诺埃尔看着周围的环境,有气无力地说道。
菲勒蒙不知道,在这种环境下,会滋生多少细菌。
他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只能提醒诺埃尔小心。
当城市沉入地下的时候,恐惧一定笼罩着这座城市。
然后,文明崩溃,饥饿和疾病,折磨着他们,他们一代又一代地在地下挣扎求生。
城市里的大部分建筑,都已经倒塌了,抢劫和杀戮,一定是家常便饭。
城市里一片寂静,不知道还有多少人活着。
也许,他们杀死的那个矮人,就是最后一个幸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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