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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了翻,大体内容是写一段恋情,是用第一人称写的。
这种手法在小说里叫“不完全叙述”
。
他嘱我好好看,有什么地方需要修改的就直接修改。
能发表最好,不能发表也罢,因为他只是在写一段丢失的心情。
记得我和他认识的时候,他正在楼道里弹吉他。
他唱着一首我从没有听过的歌。
那个时候,我是喜欢写作的,写作闲暇,常常在楼道里抽烟。
一个常常思考的人,就是这样认识了另一个常常思考的人。
他弹了一首曲子,我拍了拍他的肩,他说,我是他唯一的听众。
就这样,我们算是认识了。
他的专业是德语,常常和我聊起德国的事,德国的作家、哲学家。
我自诩读了不少书,可是在他面前,我却觉得自己像是一张白纸,因为他总是能说出让我瞠目结舌的话。
比如有一次,他对我说:“写作是用时间堆砌起来的。”
还有一次,他正在楼道里吸着烟,走过来,对我慢条斯理地说:“今天我突然觉得,我们总是习惯于习惯了的事物,比如正常人都能看见太阳,可是我们从不会思考,为什么我们见到的太阳,一直都是向西奔去的。”
他也很幽默。
有一段时间,他整日穿一身黑色衣服,连鞋子也是黑色,还带着黑色的帽子,全身没有任何杂色,晃悠悠地在校园里走。
我遇见他,他说:“我这几天特别喜欢欧洲中世纪的修士,他们穿着长袍,古怪地行走在古旧的街头,就像我这样。”
我说:“嗯,很奇怪。”
他又接着说:“看我,就是这个样子,全身穿的都是黑色。
你想想看,如果有一个这样古怪的人,他走到你面前,突然打开黑色的长袍,对着你喊道‘哼哼哈嘿,我有双节棍!
’你觉得这个好笑吗?”
“嗯,好——笑!”
我听着也禁不住笑了起来。
后来,他便和我讲他的爱情,说有一天一定要把自己的爱情写成一部小说。
后来他还和我说正在追求某个小女生,不过总是受挫。
今天,他把小说文稿拿给我,估计这就是他的爱情故事。
那是二〇〇三年,我们都在读初中。
那个时候,我参加一个物理竞赛,早上四点多起来复习。
她正好是班里的门官儿,早上过来给我开门,也就坐在一起学习。
那时候我们还是同桌,关系很好。
其实第一个学期,我对她并没有什么感觉,可能年纪都比较小。
不过两个人同桌,难免碰手碰脚。
我有时候会碰到她正在写作业的手,她的脸会红,这是我偷偷看见的。
有一次,我不知什么缘故冒犯了她,她用指甲捏我的手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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