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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禄山由于体肥嗜酒,体重达三百三十多斤。
乐极生悲,当上&ldo;皇帝&rdo;后,胖逼身上长满带状疱疹,而且眼疾加重,后来连东西也看不见了。
由于病痛,本来生性残暴的安禄山更加躁急,动不动就痛打杀戮左右从人。
其子安庆绪害怕自己的太子位会被安禄山宠妃段夫人之子安庆思夺取,就与严庄(安禄山的军师)等人相谋,想先下手为强。
安禄山有个贴身僮仆名叫李猪儿,自小聪明伶俐,十几岁时,安禄山亲自用刀割去他的小鸡鸡。
当时血流数升,从人用热火灰给李猪儿的私处敷上止住血才得以活命,作为入室的阉人随侍卧内。
平素安禄山穿衣服,都有两个仆人抬起安禄山肥肉大肚子,李猪儿用头顶起这一坨巨肉,才能帮这个大胖子系上腰带。
带状疱疹带来的巨痛使安禄山每每狂怒,不问任何原由就会用大棒子狂殴左右,李猪儿是卧内亲随,每天挨揍更多,心中&ldo;深怨禄山&rdo;。
严庄、安庆绪把意思说明,李猪儿马上答应。
唐肃宗至德二年正月十五(公元757年)夜,严庄、安庆绪把门,李猪儿闯入卧内,举起大刀朝着安禄山大肚一刀劈下。
当时安禄山眼睛已经全瞎,双手乱摸枕边佩刀,怎么也摸不到,就手摇床柱大叫:&ldo;肯定是家贼杀我!
&rdo;大叫之时,满肚子肥肠内腑流满kg-size的大床,气绝而死。
安庆绪派人用毯子包裹起大胖子尸首埋于床上,矫称安禄山旨意宣布自己为储君。
安庆绪性喜饮酒,又无大志,接连被唐军打败。
唐肃宗乾元元年(公元758年)秋十月,郭子仪等大军包围安庆绪于邺城。
贼将史思明率十三万兵来救,安庆绪情急之中把皇帝玺绶让与史思明。
史思明大败诸路唐军,安庆绪不得已与兄弟四人及亲信左右前往史思明营中拜谒,被当场拿下,责以弑父之罪,一并勒死(一同被绞死的还有以六千人在潼关大破哥舒翰二十万大军的崔乾佑,估计此人想不到自己死得如此离奇、不堪)。
至此,安禄山父子僭位,三年而灭。
第36节 恶贯满盈叛逆本性(1)
&ldo;安史之乱&rdo;的祸首之二史思明
史思明,原名崒干,为营州突厥杂胡,&ldo;史思明&rdo;还是唐玄宗亲赐给他的汉名。
其人是个瘦杆子身形,半秃,少须,端肩驼背,凹目歪鼻,性情暴躁,是个长相古怪的家伙。
他和安禄山自小同乡里,大安禄山一天,两个人关系一直很亲密。
年青时,史思明先在边将乌知义手下干事,知晓六蕃语言,和安禄山一起干过互市郎的差事。
安禄山偷牛,史思明也不是什么好货。
他挪用公款事发,又补不上漏子,就往奚人居住地区跑,想穿越过这些部落再往远处逃。
半路,奚人侦察兵发现他,见他服饰可疑,举刀就要杀掉他。
情急生智,史思明忙说:&ldo;我是大唐使者,如果我被杀,你们整个小国都会遭受报复。
不如把我抓起来见你们王爷,这样,保我一命,你们也有功。
&rdo;奚人侦察兵信以为真,带着他去见本部落酋长。
史思明很能表演,他见到奚人酋长也不拜礼,还说:&ldo;天子使臣见小国国君不用下拜。
&rdo;酋长很恼怒,但见史思明态度倨傲,处乱不惊,便认定他是真的使臣。
忍住怒气,奚族酋长把他安置在驿舍里,好吃好喝好招待。
临行前,还安排一百多人护送,一是表示尊敬排场,二是想趁机与大唐修好,三是想这些人去长安后可以按人头获赏打些秋风。
奚人部落中,有个名叫琐高的将领,常常率众侵扰边境,杀人掠物,名闻唐廷。
史思明想把琐高带回国中以将功抵罪,就骗奚人酋长说:&ldo;虽然这么多人跟随我朝见,但没有人有资格面君。
我只听说过琐高的大名,可让他与我回朝。
&rdo;奚人酋长大喜,马上派琐高与其帐下三百精兵随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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