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情歌果然是华语乐坛经久不衰的主流。”
随着一曲听完,评论区开始刷屏,一条又一条评论开始狂刷。
“真是才华横溢的年轻人,这种人活该赚钱。”
各大音乐主媒体的高层,此时也是迅速听完了这首《十年》
一位年龄已到四十,头发虽依旧乌黑但脸上已经带有些许皱纹的中年男人,擦去眼角出现了一滴眼泪,声音有些低沉,不过言语确实无比佩服。
他们需要常常跟歌手沟通买歌曲,所以能够
特别对于这种流行音乐,他们的判断会比暖阳初雪之前唱的国风歌曲,更加的精准。
这首歌势必会迅速霸占大街小巷,充斥各个校园、商场、网吧。
他们知道又有一首歌曲,要出钱买授权了,不过听完这首《十年》。
他们的评价是这首歌确实值得。
歌曲从来都不是只有华丽的唱功,才能被称之为优秀歌曲。
歌曲的关键还是在于能否打动人心。
洛馨这个时候也已经听完了楚云的这首歌曲。
这首歌唱的是对初恋的遗憾还有道别。
这让洛馨不由得想到了林瑶。
对于楚云这孩子来说,林瑶应该是他最大的遗憾吧。
毕竟在楚云没有下定决心,用翻唱音乐赚钱之前,楚云那个时候,就是一个才华不显,样貌也不算出众的男人。
只是楚云被林瑶拒绝之后,终于下定了决心,想要做出改变,开始健身并且踏上了音乐的道路,展现出了恐怖的音乐天赋。
她在知道哪个是楚云的抖音主号之后,也悄然关注了。
她也看到了楚云拍的撩衣杀,看到了这孩子那宛若炫耀般的健身成果。
而恰巧这首歌在楚云真正健身完成之后,就创作了出来。
那么这首《十年》应该也意味着,楚云打算正式跟过去的自己道别。
不过即便如此,楚云唱的这首《十年》依旧展现出了极高的音乐水平,歌词与歌声都在打动人心。
洛馨打开了自己常用的企鹅音乐媒体,将这首歌,默默收进了喜欢的音乐之中。
这毫无疑问又是一首好歌。
李雨刚也听了这首歌,他比较喜欢国风歌曲。
不过对于这首流行音乐,他也极为喜欢,因为这首歌唤起了他过去的一些记忆。
这是一首可以老少通杀的流行歌曲。
暖阳初雪创作的新曲《十年》如同狂风过境,迅速传播开来。
下至十几岁的少年少女,上至已到中年的男人女人。
即便不知道暖阳初雪,但当他们听到这首歌的时候,都有所触动。
很快就要上架了,新书期间求追读求票票,拜托了。
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
谢谢
重生之花都魔尊盛夏,江城内外阴雨绵绵。市郊的一个山沟里,磅礴的雨水不断冲刷着一堆沙泥,渐渐露出了一具被藏在下面的年轻的尸体天空闪过一道惊雷,一股紫色的闪电从天而降,生生的劈在了这具尸体上面。这道闪电直透地下,不断在山间爆闪出一连串的恐怖电光,连通了九幽冥域,引来了地府的冥雷降世...
...
别人穿越,唐无病也穿越,却偏偏穿到天下大乱的崇祯年,穿到饿殍遍地的陕北,穿到乱贼四起的米脂县。在这个要命的时代,不想饿死,先得种田不想被流寇宰了,要和李自成做好邻居不想被文官阴死,就得搞清楚谁占强势。穿越法则也得记牢,千万别欺负古人,人家比你精得多。考中了举人还要被阴入军旅拼命砍来的首级却见者有份练出几个团丁还要提防被强取豪夺。混在明末不容易吧?阴影之中,唐无病偷偷冷笑,傻X,你看过明季北略吗?你看过流寇记吗?你看过崇祯长篇吗?你看过明实录吗?你看过顾城老先生的明末农民战争史吗?老子比你多四百年命,就凭这个,鼎革足矣。鼎革书友群85540715,大伙进来扯淡。感谢书友我姐姐是萱萱...
荒岛之上,化身异次元守门人。召唤异次元的死宅们,一起实现宅之梦想。...
神尊大人,超宠我!身为暗界女王,她竟遭人暗算,重生异世,成了封家容貌丑陋,不会玄力的废物白痴?当强势的灵魂入住,破除诅咒,恢复容貌,成了血脉独特千万里挑一的绝世天才,渣爹,渣男,统统滚一边去。只是,小正太你说要娶我?你才多大啊,等你长大再说。你嫌我小?某绝色美男眯着一双深邃如潭的眼眸,神色危险,伸出修长的臂膀,将她咚在墙上。封轻玥一只手搅动着美男的长发,眼神挑衅,不,我嫌你老!美男低下...
身具鬼谷道门奇术与医术的林煜入世修心。他通天道,知阴阳,以一手鬼谷医术纵横都市。坐拥财色天下。一手板砖,一手医经,打得了畜生,救得了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