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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生性还是比较老实的,在跟父亲作客的经历中,有一个很小的事例。
那是在他工作的税务局里,他的一个同事也带来了自己的孩子,一个伯伯给我们每人一小包白糖,我们俩就躲在职工宿舍的一间空屋里玩起了过家家。
其结果是,我的那一份白糖基本上都转移到了他的手中,吞进了他的肚里。
我的性情似乎更接近女孩子。
小时候看连环画,上海人称作小人书,我喜欢的多是红楼、西厢、聊斋一类才子佳人内容的,不喜欢三国、水浒一类英雄好汉内容的,并且因此被熏陶得柔肠百结。
不过,我绝无性别错位的心理,我始终是站在才子的位置上倾心于佳人。
父母偶尔带我们去戏院看戏,台上演着才子佳人戏,我就自作多情得不行。
我清楚地记得,有一回,在上海大世界的一个剧场,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台上那位佳人,心中充满不可思议的冲动,想挤到台前去,让她看见我,注意我。
有时候,我自以为佳人的眼神与我相遇了,在对我眉目传情,她的唱词都是向我而发,便感到无比甜蜜。
散场后,我怅然若失,好几天缓不过来。
在家里,我比姐姐受宠得多,同时也比她心眼多得多,坏得多。
她从小非常忠厚,而我却比较自私。
有一回,她向我提一个问题:&ldo;如果愿望可以随意满足,你最想要什么?&rdo;我立刻回答说钱。
我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有了钱,我想要什么都可以买到了。
她的回答是睡觉,因为睡着了就可以忘记一切苦恼。
这个回答使我十分不解,我心想:你想睡觉现在就可以睡,用得着作为特别的愿望提出来吗?也许她是从某一本书中读来的,我不得而知,但至少我的回答证明了我当时的境界之平庸。
还有一件事是我终身难忘的。
有一回,我和姐姐都养金鱼,每人两条,各养在一只小碗里。
不几天,我的金鱼都死了,再去买两条,又都死了,而她的两条始终活泼。
强烈的嫉妒使我失去自制,干下了可耻的勾当。
趁没有人时,我走近她的小碗,心脏砰砰乱跳,捞起那两条鱼,紧紧握在手心里,估计它们死了,才放回碗中。
没想到它们翻了几个筋斗,又游了起来。
一不做,二不休,我把它们放进开水,再放回碗中。
姐姐当然做梦也不会想到事情的真相,她发现她的金鱼也死了,只是叹息了一声,又出去玩了。
现在她肯定早忘记小时候养金鱼这回事了,但我永远记得她的那两条金鱼,一条是红的,一条是黑的。
这件事使我领教了嫉妒的可怕力量,它甚至会驱使一个孩子做出疯狂的事。
上小学时,我还偷过同学的东西,共有两次。
一个男生把一件玩具带到教室里,是一只上了发条会跳的青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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