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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床上躺下,再也睡不着。
直觉告诉我,他并不是个一无所知的大学毕业生。
人生的意义,便在于无穷无尽的想象力。
本来缩在门口看的人应该是我,可是却变成了他,这里面有着无数种的可能性。
我不愿猜测,我更愿意当作一场游戏,但愿有趣的莫云不要让我失望。
我突然有个奇怪的感觉,我杀不了他,我这可爱的邻居。
早上,莫云早早就出去了,不知道他是否知道我在看他。
他也许去找工作,也有可能是其他的事,都无所谓,我更喜欢晚上的他。
一入夜,似乎整个世界都会变,至少,白的也都变了黑的。
这是个机会,我去了他家,原来的小丁家。
以前有个故事说,有扇门上挂了一把锁,有人用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打不开,后来被一个老锁匠轻松开了。
别人问他,你怎么这么轻易就能打开呢?锁匠说,我懂它的心。
我不仅懂锁的心,更懂人的心,我所追求的,就是在他们死的时候,脸上的表情不是恐惧,而是快乐。
我的想法是,人生的乐趣在于忘却。
要懂得一个人的心,最好的想法实现了解他屋子的心。
虽然莫云只来了两天,但我觉得他是个有心的人,原来的屋子装的是小丁家的心,朴实、平凡,可是无趣。
莫云又怎么样呢?
到处转了转,摆设似乎一如既往,我不免有点失望。
但细心不是坏事,我又找了一遍,终于在床单下找到了一本崭新的日记本。
我打开一看,只有第一页写了一行字:我要开始新的生活,也许,是时候找个伴了。
我又找到了我们之间的共同点,都很孤独。
不过我找的伴每次都只能陪我一小会,所以我一只还是很孤独。
他呢?我不知道。
但还算没有白来,我窥见了他的心,虽然只是一点。
回家,做饭,过着和平时一样的生活。
我往灶里塞着旧报纸,里面有骨灰,同时一家人,心却不一样。
我想,小丁是否明白他有如此有趣的一个表弟呢?
九点多了,他还没有回来,我理解,这城市虽有数百万人,可是找个合适的伴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十一点了,我又困了,不过却突然又兴奋起来。
门外传来轻轻的脚步声,在着即将成为废墟的地方,除了莫云,不会是其他人。
然后我又听到了更让我高兴的声响,&ldo;咝……咝……&rdo;。
我听到过这声音,几个月前我遇到的拾荒的老头,他拖着大塑胶带慢慢移动时,发出的就是这样的声音。
那莫云拖的又是什么呢?我从床上无声无息地下了地。
莫云趁着月色进了小屋,轻轻地把门关上了。
我笑了笑,他来了之后,我们对待周围的事物竟然都变得如此温柔。
我越来越抑制不住对那个黑色塑胶带的好奇了,但是我现在不想出去。
我的门会嚎叫,在这寂静的夜里,谁都会变得很敏感,如果吓到我可爱的邻居,他会马上收其他所要展现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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