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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兵递上一支烟:“兜了一圈,我没去养警犬,你倒养上狗了。”
“我喜欢跟狗待在一起,不用说话,不用费脑子,比跟人待在一起自在……”
小徐咧嘴一笑。
正是这一笑让程兵万分心痛。
从认出驯犬者就是小徐以来,程兵一直觉得眼前的小徐有一种强行嫁接的奇怪感。
那黄黑相间的破旧服装、内瓤乱飞的破旧护具、泥泞遍布的高筒靴和油渍粘连打绺的中长发,跟小徐那张七年来没什么变化的脸完全不匹配。
没说话之前,程兵打量小徐,总觉得他是在卧底什么任务而故意打扮成这样的。
直到这一笑,程兵意识到,从前那个充满理想的少年已经变成了历经沧桑的男人,他的五官和身体被命运击碎后又倔强地重新组合在一起,外表看着没变,但内里已经天翻地覆。
四个男人窝在这一方砖房里,聊彼此,聊现在,聊国家大事,聊出来后的变化,就是没一个人说过去,说境遇,说说到底是命运怎样的安排让他们在2009年以这样的身份相见。
暮色四合,夕阳把铁笼的影子纷乱地映在地上,像是要给谁的人生下什么绊子。
小徐重新拎起几个大桶,开始给恶犬们做晚餐。
他就在这些影子之间穿梭,不绕行,不躲避,那影子就直接映在小徐身上。
等小徐快忙活完,程兵喊了一句:“喂完跟我们走吧,你照顾好它们,哥几个照顾照顾你,晚上进城一起喝点。”
小徐不置可否,脸上却荡漾起笑容。
恍惚间,程兵似乎又看到了七年前那个跟屁虫,那个明媚的少年。
进城后天刚擦黑,对于夜宵来说时间尚早,这一片的大排档几乎都刚刚开门,仍在进行备菜工作,穿梭在塑料桌椅间最多的人是服务员。
唯有一家完全不同。
“马记夜宵”
的招牌虽然不大,但周围做了一圈特殊的led处理,形成光线滚动的效果,在灰头土脸尚未开灯的街道中鹤立鸡群。
夜宵摊不大,算上择菜的桌子也就将将十张,此刻却已经坐了三四桌。
食客的笑闹声和酒杯碰撞声不绝于耳,令其他摊位艳羡无比。
一台被油烟包裹的露天火灶旁,马振坤身着紫色围裙,脚蹬黑色高筒靴,肩上搭着的毛巾和右手的手套颜色一样,都黢黑一片。
他刚刚结束一盘硬菜的炒制,简单刷了下锅,便用手指肚直接触碰被火焰直喷的锅内,把最后几滴水擦净,若不是地道的路边厨师,绝对做不出这样的动作。
他不用锅铲,右手擎起炒勺上下颠着,食材蹦得老高,又稳稳落回勺中,左手则像精密运转的仪器,定时定量添加调味料。
待时机成熟,他拎起一个被扎了几个眼的矿泉水瓶,潇洒地转了一圈,将里面的料油均匀浇在锅边,那火爆的,刺激鼻腔的,独属于这座城市的香气扑鼻而来。
“哎,来嘞,出锅喽!”
随着一声烟火气十足的高喊,马振坤那张不修边幅,胡子拉碴的脸就从烟气中钻出来,他手持一盘浓艳生香的爆炒蛏子,飘然递到食客桌前。
似乎是比着喊,另一头,马振坤的妻子李春秀又接到一桌熟客:“来啦老几位,随便坐,等会儿让老马给你们炒盘我家新菜尝尝!”
把客人迎到座位上,李春秀一抬眼,明明已经看到了程兵等人,却没有过来迎接,接着去忙自己手头的事。
马振坤在桌上放下蛏子后,就被食客抓住走不了了。
“老马,来喝一杯!”
没有座位,老马躬身在桌旁边,在食客的拉扯下有些东倒西歪,他依然笑呵呵的,脸上没有丝毫不快。
“几位吃好哈……”
这位招呼老马的客人有点喝多了,他光着膀子,站起身搂着老马的肩膀。
这种亲密接触显然让老马有些不适应,他身子往后躲了躲,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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