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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这段话出口后,牧清轰的一下脸全红了,抚额吃吃地笑了,破罐子破摔,“宝宝要不要把我从子宫里生出来?”
林鹿瞬间捂住自己通红的小脸,“臭不要脸!”
这太不牧清了,简直太黄色了,比习庚还夸张!
“乖宝不知道,有时候小舅舅真的就想钻进你的子宫里去,想你不管去哪里或者是在做什,都把我带着,永远不分离。”
牧清唏嘘感慨。
“别说了。”
林鹿羞愤的乱捶一气,拙劣的转换话题。
“小舅舅,要是我选一,你会不会觉得我的心太狠?就这样抛弃自己的孩子和爱我的养父母?”
“不会,鹿宝你还可以更自私一点。
比如不让我看任何异性,与她们说话、接触等等。
…因为小舅舅不喜欢你把感情分给你的孩子,想要独占你所有的情感……所以小舅舅只会开心你的选择,明白吗?”
林鹿依恋地蹭了蹭牧清脸狭,“我们真的能天长地久吗?你那边不会有问题吗?”
牧清肯定回答,“能!”
“小舅舅会看着你老去、死去,然后把你的骨灰融入我的金属之中,这样,我们永生永世都不会再分离了!
你说好不好?”
男人说这段话的语气反而很平静,即使说的是关于生与死,低沉磁性的嗓音也是平和淡然,而偏偏就是红到深处便是灰的这种淡然更能表达出牧清生死不渝的情感,令林鹿为之动容。
她也很坚定的回答了一声好。
真正相爱的人有时候是不需要跌宕的情绪,大篇幅的复杂的语言,平淡才是真。
只需一个普通的微笑,简单的三个字:我想你,温柔的一个早安吻,情不自禁的我爱你;又或者是分享看到的一朵云、漂亮的一朵花……都是满满的爱意。
更何况她是人类,自然要遵循人的生老病死,死在它前面那是肯定的,不过她不会为了与它天长地久而去改变人类的基因,成为人不人外星不外星的生物,所以对牧清这种骨灰与金属的结合可以是满意到不能再满意了。
……
后来的他们,去了浪漫的圣托里尼,恋人必去的佛罗伦萨,神秘的布拉格,魔幻的芬兰看极光,美如画卷的施皮茨……最后他们定居在一个海边小城,开了一间花店,过着平淡而又温馨的生活。
……
时光荏苒,转眼间林鹿就白发苍苍了,可在牧清眼中她就算老了也是最漂亮的老太婆。
弥留之际,林鹿那双布满皱纹的桃花眼依旧是那么澄澈,捏了捏牧清布满皱纹的手,“小舅舅,与你生活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我都很开心、很辛福,遇见你是我的幸运……”
她的声音越来越轻,最后头一歪,没了声息,不过她的脸上始终含着浅浅的、满足的、辛福的笑容。
「结局就是1V1阖家欢的大结局。
然而我舍不得习庚,所以想要把他加进去,于是有了第二个结局。
不过不会码的这么快,最近忙起来了,摸鱼不成,提前说声抱歉。
第二个结局后会有两个奇妙的番外,一个是另一个小队随机到负重前行这个世界;另一个是程浩坤临死之前重生到林鹿当兵之前。
有时间都会写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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